中国补硒协会加入会员单位的入会说明
来源:中国补硒协会 更新时间:2011-03-29 17:55 作者:中国补硒协会办公室 点击:次
(一)仔细阅读协会章程与加入会员有关规定,了解协会基本情况及会员权利与义务。
(二) 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自己所希望取得的会员资格,填写表格。
(三) 为保证协会与企业信息往来的快捷顺畅,企业可指派一至两名联系人与协会保持联络,并详细填写联系方式,如手机、邮箱等(可在备注栏或附纸填写)。
(四) 协会与会员的联系实行联系人专职负责制,联系人有责任将协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向企业负责人转达,离岗时企业须委派其他专人负责,以免出现信息疏漏,影响企业整体利益。
(五) 会员单位迁址或发生人员变动,务必及时通知协会,以保证信息畅通。
(六) 会员单位如希望通过协会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,须提前提交书面报告,协会将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,提出建议或转达需求;如需要协会支持或联合组织活动,请提前十天提交申请,会员单位的申请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得到反馈。
(七) 会员单位应按期每年缴纳会费,加盖年检章,过期三个月未缴即视为自动退会,如确有困难,可提出缓交或变更级别的书面申请,如超过半年仍未补齐会费,视做放弃会员会籍,在会员数据库中注销会员资格,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。若申请成为副理事长单位须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后通过。
(八)加入会员后,若有消费者多次投诉经核实无误,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开曝光的,协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(九)会员单位遇有重大活动邀请协会或部门领导出席的,请提前递交邀请函,并写明活动时间、地点及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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